事项名称 |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竣工验收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事项 | |||
事项属性 |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 |||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其他公路事业 | |||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 |||
受理单位 |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 | 受理方式 | □网上■窗口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部门 | 市交通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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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府前路宜阳大厦中座2楼行政服务中心公路局窗口 | |||
许可依据 | 市政府权力清单 | |||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 | |||
受理条件 | 已通过市交通局交通质量监督站交工验收,通车期满2年,竣工资料齐全。 | |||
申请材料 | 1、申请书(空白申请书可在本页下方下载); 2、交工验收证书; 3、竣工资料。 | |||
许可程序 | 该事项由市公路管理局窗口受理,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经办人员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提出意见后,提交首席代表或主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竣工验收证书。 | |||
法定许可时限 | 70个工作日 | |||
承诺许可期限 | 67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收费依据 | 无 | |||
咨询电话 | 0795-3196611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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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艾小飞 | 所在部门 | 公路窗口 | |
联系人电话 | 18979518030 | aixiaofei101@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