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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10-15 18:54:00

10月15日,五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陈龙主持召开与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负责同志的见面沟通会,传达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通报巡察进驻的有关事项。会上,陈龙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辉春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邹涛、江小林、陈文涛以及其他成员出席会议,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部分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代表150余人参会。


陈龙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从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对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等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和巡察组一道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陈龙指出,市委第一巡察组将深入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职责使命,紧紧围绕“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监督重点,开展监督检查。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陈龙强调,要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高质量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要坚持统筹协调,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本着对党绝对忠诚和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政治意识,主动接受监督,严明纪律规矩,客观反映情况,共同推动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李辉春表示,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开展巡察工作,既是对宜春公路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更是对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督促,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公路工作和公路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全市公路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站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为巡察组全面客观了解情况创造条件;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提升效能、推动全市公路事业再上新台阶的实际成效。       

根据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的巡察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2月15日。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市委第一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18160759751;邮政信箱:江西省宜春市A120号专用信箱;电子邮箱:ycswxcz1@yichun.gov.cn;在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办公楼门口等地设置了联系信箱,开通了“码上巡”系统(见文后二维码,扫码即可向市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接访地点设在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办公楼一楼等(详见巡察公告),市委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8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其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上一轮巡察以来调离或退休的领导班子原成员、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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