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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丰城分中心关于公开征选招标代理及造价合作机构的公告

来源: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0-25 15:56:44

一、基本情况

1.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丰城分中心通过公开征选方式,择优选取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工程服务等招标代理及造价合作机构,负责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和工程服务类等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工作。

2.代理具体事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包括向行业主管部门提请招标备案申请、编制招标文件、拟定招标公告并按规定程序发布、协助处理招标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并代拟回复意见及完善相关手续、组织开标、协助评审、编制中标公示、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决算审核、配合审计等事宜。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选取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已入驻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2.申请人在人员、业绩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1)招标代理机构组建的项目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招标文件审核人、唱标人、开标人及记录人,其中唱标人和开标记录人可由项目组其他人员兼任。近三年(20211028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以中介超市中选公告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完成公路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工程服务类及采购类招标代理业绩各不少于3个。

2)造价机构组建的项目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造价员。近三年(20211028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以中介超市中选公告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3个公路工程造价咨询业绩、3个市政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征集,否决按否决其选取申请资格处理。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申请人,均按否决参选资格处理(需提供本项目发布选取公告之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入驻江西省网上中介超市网页截图;

2.公司简介;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4.业绩证明(提供业绩一览表、中介超市中选公告或合同);

5.从业人员(身份证、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如有)、资格证书(如有),不少于3人);

6.信用证明(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中345项需准备原件备查,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分中心相关工作,且将按失信行为处理。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公开选取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20241028日至20241104日,每日上午 830时 至 1130时 ,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申请人应于20241104日下午5:30时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丰城市剑邑大道2954楼办公室,选取人不接受邮寄投递的公开选取申请文件。

2.申请文件应按需提交资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因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由申请单位自行承担。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公开选取申请文件,选取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春公路信息(http://gonglu.yichun.gov.cn/)。

六、联系方式

选取人:宜春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丰城分中心

地址:丰城市剑邑大道2954楼办公室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方式:13576178566

宜春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丰城分中心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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