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路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公路部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以促进公路事业的稳步、快速发展。
(二)按照全市公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所辖公路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编报所辖公路养护、公路改(扩)建及有关公路工作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搞好所辖公路战备工作;负责做好公路统计工作。
(三)负责所辖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和大中修工作;负责公路交通量调查和路况登记工作;参照国家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公路养护有关技术规章、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所辖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组织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和办法。具体实施所辖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前期立项、测设、施工、监理、交工、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制定公路机械装备的长远发展规划、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升公路建养机械化水平。同时负责所辖公路机械设备的购置、使用、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管理和保护辖区内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依法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路产的行为,控制公路两侧红线内埋(设)各种设施,审批跨越公路的其它设施,核批公路的特殊利用及占用,维持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维护公路养护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辖区内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治理工作。
(八)负责所辖公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公路资金使用实行全面监督;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管理;依法收取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负责票据的保管、领用、缴销和结存工作。
(九)负责制定公路科技发展规划,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的开发研究,大力推广应用公路科技新成果,提高公路科技水平;负责公路资料数据库、公路通信和信息化建设、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负责制定公路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公路职工教育与培训,提高公路职工队伍素质;负责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是宜春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管辖全市11个公路分局和路桥工程局、勘察设计院、赣西公路工程监理公司、赣西公路应急抢险中心、公路路网信息中心等单位,以及局机关18个内设科室。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本级。编制总人数14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52人、全额事业编制10人、差额事业编制1349人。
实有人数3637人。其中:在职人数1887人,包括事业执行公务员人员53人、全额事业人员323人、差额事业人员1012人、聘用人员499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747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493.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6.17万元,下降22.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4.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2,309.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万元,下降29.9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493.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6.17万元,下降22.01%。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8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万元,增长0.08%,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4.32万元;项目支出2309.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7.17万元,下降29.94%,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19.51万元,资本性支出2,09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7.2万元,与上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8万元,增长0.14%;交通运输支出2,312.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4.49万元,下降29.86%。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商品和服务支出229.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0.51万元,增长2,483.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4.32万元,与上年持平;资本性支出2,090.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90.00万元,增长10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宜春市公路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84.20万元,与上年持平。
按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6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18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万元,增长0.08%,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4.3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9.88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09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9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2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资金2,309.51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4个,涉及资金2309.51万元。
(九)各项目情况说明
一级项目:公路路网改造项目
项目概述:进一步提升普通国省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积极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公路网络。积极探索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数据采集,丰富公路服务内容,完善科技示范路附属功能,改造提升服务设施功能,着力打造亮点特色。
1、智慧公路建设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进一步提升普通国省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积极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公路网络。积极探索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数据采集,丰富公路服务内容,完善科技示范路附属功能,改造提升服务设施功能,着力打造亮点特色。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函等文件。
(3)实施主体:宜春市公路管理局
(4)实施方案:完善路网运行监测设施。加快推动普通干线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打造普通干线公路网集运行监测、业务协同、应急处置、信息服务功能一体的综合性平台;提升路网监测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发挥路网监测平台“千里眼”作用,重点开展对桥梁隧道、急弯陡坡、交汇路口、易发生地质灾害等特殊路段路网运行状况监测、预警工作,实时观察监测,及时准确掌握路网突发信息,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提高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在公路工作实践中积极推广各类信息技术运用,促进效能提升。加强对公路业务数据的分析研究,为行业管理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5)实施周期:5年
(6)年度预算安排:2,219.51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在年度预算资金安排范围内完成项目既定目标。
2、办公固话线路改造项目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办公固话线路改造项目,解决因资源饱和无法加装固话、宽带问题,提高了线路使用安全系数,加强日常维修保养。
(2)立项依据:按实际情况按计划进行申报
(3)实施主体:宜春市公路管理局
(4)实施方案:前期掌握办公楼线路具体情况,中期具体采购实施,后期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在年度预算资金安排范围内完成项目既定目标。
3、公路设施改造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一楼大厅LED大屏改造,提高办公效率,加强日常维修保养。
(2)立项依据:按实际情况按计划进行申报
(3)实施主体:宜春市公路管理局
(4)实施方案:按政府采购管理条例办法采购,后期实施安装。
(5)实施周期:3个月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在年度预算资金安排范围内完成项目既定目标。
4、基础设施建设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为局本级办公设备采购,结合办公设备折旧、报废等可能存在缺口制定采购计划,合理进行预算资金申报。
(2)立项依据:按实际情况按计划进行申报
(3)实施主体:宜春市公路管理局
(4)实施方案:按政府采购管理条例办法采购,后期实施安装。
(5)实施周期:3个月
(6)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在年度预算资金安排范围内完成项目既定目标。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新增出国(境)计划。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公务接待费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万元,主要原因:无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划。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新增购车计划。
第三部分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用于本单位纪检监察事务开展日常工作的相关支出。
(二)、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均指我局(含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经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